代理记账业务办理指南
代理记账业务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替其办理会计业务的一种服务。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以下是关于代理记账业务办理的详细指南:
1. 办理部门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办理是在财政局进行的。申请人需要前往所在地的财政局提交申请,并由财政局进行审核和批准。具体的办理地点可以是财政局的会计管理职能部门,或者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部门。
2. 办理流程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将其提交给财政局。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负责记账的人员的中级证书、全职员工的书面承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等。
审核财政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财政局将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财政局会通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或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批准和发证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被批准,并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证书。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20天内完成。
3. 办理条件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专业人员要求负责记账的人员需要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书面承诺。
全职员工要求代理记账机构需要有至少三名全职员工,其中必须有一名负责业务。
内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制定并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委托合同、员工的职业道德等内容。
4. 年检和变更登记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进行年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材料,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委托合同、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员工的职业道德、人员培训与变动等内容。
如果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代理记账负责人发生变更,或者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办公地点迁出原审批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5.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环节办理时限如下:
受理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财政局会在 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财政局将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财政局会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财政局会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予以退回。
审查财政局会计科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
办结根据科室作出的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成,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办结时间为 个工作日。
6. 例如,池州市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可以在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办类综合窗口进行办理,预约电话为。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前往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申请,并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整个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批准和发证等步骤,需要注意的是,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进行年检,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