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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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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概述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是指由政府财政部门授予的,允许特定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是指由政府财政部门授予的,允许特定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要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性质:申请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专职从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主管人员资格: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内部规范: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预申请: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选择总部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菜单,按实际情况录入相关信息。
录入信息:在系统中录入代理记账总部机构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办公室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原件、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等。
提交申请: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后,信息不允许再修改。
审核: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当地财政局审核。如审核通过,会接到通知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前往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在财税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审核通过之后给予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及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领取执照:等待行政中心电话通知领取执照,一般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审查责任:受理申请后,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责任: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送达责任: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事后监管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获得许可后,还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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