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所需流程
一、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提交材料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总经理任免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领取执照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凭借该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四、刻制印章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五、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带着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和公司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办理税务登记带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公章到公司所在地区的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七、开立公司验资户带上公章、核名通知、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私章以及所有股东入股的资金及其用于验资的资金,还需要填写空白询证函表格,到银行开立公司账户。
八、将验资户转换成基本户带着公司的整套完整资料到开验资户银行将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九、申请发票购用簿企业开设纳税专户后,可以申请发票购用簿,购买发票开业,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
十、其他事项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 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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