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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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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个体户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的通称。他们是不剥削他人并在我们法令范围内自给自足的劳动者??。其特点是个体劳动者及其家属主...
个体户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的通称。他们是不剥削他人并在我们法令范围内自给自足的劳动者??。其特点是个体劳动者及其家属主要以自己的生产资料和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国家保护个体户的合法权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对个体经营者的经营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现实生活中,个体户一般经营各种修缮服务业、服装加工业、家庭手工业、个体运输业、餐饮业小商品以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生产性服务业。
那么,个体工商户需要报税吗?下面,给你答案。
答案是:是的!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户,都要做好会计和纳税申报。原因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使用和保存账目凭证,并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
2、《关于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52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个体户,企业,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
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年检”;对通过许可证年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明朝末年以后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四)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如发生变更,与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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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个体户需要做会计吗?
个体工商户需要正确建立账簿,进行准确核算。 《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记账。和凭证,并以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
扩展信息
《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关于批准转发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审计和催收工作”。
第二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使用和保存账簿和凭证。凭证会计。
同时,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存量账实,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复式账户:
(一)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
(二)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开立复式记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开立简易账户,并积极创造条件开立复式账户:
(一)注册资本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二)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为3万元至6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之间。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立简易账户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者月营业额,是指上一纳税年度个体工商户月平均销售额或者营业额;年度经营期间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设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购销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依照税收征管法装置的规定。
第七条 符合开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账簿设置条件,选择开立复式账户或者简单账户,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记账方式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八条 符合开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账簿并办理账户往来。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擅自伪造、变造或者损毁账簿、会计凭证、纳税凭证等有关资料的。
第九条 开立复式记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并如实记录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及其他财务会计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试行)》执行。
设立简易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营业收入账户、营业费用账户、商品(物资)采购账户、库存商品(物资)库存表和损益表,以收支形式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单核算。
第十条复式账簿中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账必须采用账式,其他账簿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采用活页账簿。简单的账簿应该是小册子的形式。
账簿、凭证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装订或粘贴。
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等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 复式个体工商户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纳税资料。月度财务报表应当在月底后10日内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出具。
参考资料——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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