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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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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津贴发几个月?下面的文字信息是由(好顺佳)好顺佳为大家发布后的内容,让我们快速的看一看!
安徽省出台了婚假与产假工资支付新标准
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年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3年1月1日起施行)
1. 关于婚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此次《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根据上法修改内容删除晚婚假。因此,婚假3天。
2、关于产假、男员工喂奶假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对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妇,给予下列奖励:
(一)在国家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
(二)丈夫享受喂奶假10天;夫妻异地居住的,喂奶假20天。
前款规定的产假、育婴假期间,职工享受本单位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对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未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止从事的工作的;
(二)工作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三)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当适当减少用工数量,或者根据其本人的建议调整相应的劳动岗位;
(4)妊娠未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妊娠7个月以上的,每天工作时间安排休息1小时;
(五)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或者安排工作时间做晚上的工作。
女职工有流产征兆或者有习惯性流产史,提出休息保护胎儿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经常生育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二)难产、剖腹产的,额外给予产假15天;
(3)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5)怀孕4个月至7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六)超过7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为98天;
因此,无论第一胎、第二胎,按照难产或剖宫产的规定产假158天,增加产假15天;多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关于安徽省生育津贴:
我省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根据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支出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给予3个月的生育津贴外,还应给予生育津贴:
根据计划生育政策,产假60天,生育津贴再延长2个月;
按医嘱进行剖宫产手术的,额外给予生育津贴半个月;
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名婴儿,生育津贴增加半个月。
据悉,生育津贴是按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同时,符合晚育条件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的父母荣誉卡的,不再发放每人一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工资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在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保险的,报销相关费用,详见《合肥生育保险产前产后全指南》(含生育保险报销、补贴、各项单据办理)。
3.关于母乳喂养的离开
女职工哺乳期未满1周岁的婴儿,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上夜班。
(2)实施工作量限额的,相应减少工作量。
(3)每天工作时间为其安排1小时母乳喂养时间;多胞胎的出生......
生育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卡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不含补缴费月社保)生育,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3个月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存。当地儿童携带社保卡、生殖健康服务证明或出生证明、结婚证、孕产妇健康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直接与定点医院实时结算。不同出生的你可以带着社保卡、生育保健队或出生证明、结婚证、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机构办理不同生育情况的单位(内容有哪些不同生育情况,此材料适用于不同生育情况)备案,并在长途返回合肥后自费向指定银行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批准时间向指定银行提供补贴。记录成功后,会发出记录收据。办理过程请以收据为准。产前检查最高补助800元,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待遇。在当地分娩出院结算后的第二个月30日或之后,持收据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不同出生报销核对并核实次月30名日本人持收据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基金对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不予支付相应的抚恤金。
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下个月发放
出院后次月30日后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生育津贴,凭《合肥职工生育保险备案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帐。如果您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卡,请在出生后4个月内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荣誉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生育保险代办窗口办理,可多领取一个月的生育津贴。逾期提交者将不再有资格获得该保单。
(一)个人支付生育费用,4个月内结算申报
不同生育的费用由个人提前支付。出生后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结算。分娩期间出现并发症、并发症,应在一周内向机构报告。
(2)下个月领取报酬
医疗费用和补助在开始支付后的次月经审核批准。请于次月30日后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办理。
生育津贴数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令第619号)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按照本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停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障的个人部分仍由个人支付。
生育津贴金额=雇主每月发放的平均工资/产假30*天
这是根据你们公司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如果你的文件成功的是合肥医保在我们这边是每月月底发放,并且会有手机短信提醒
这是根据你们公司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一般是每月24日以后由合肥市工伤生育中心向银行徽商银行发放生育津贴,再进行划款,一般在次月初有可能到个人的银行账户24日。
每月支付的……
生育保险必须连续(中间不能有间歇)缴纳满一年才能领证,报销没有具体规定时限,但最好不要拖时间太长,一般放在3个月以内,当然报销完钱是我们自己的,呵呵。用人单位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假如可以开介绍信,自己去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等于单位介绍你的他为自己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女职工单位提供介绍信;
2.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医疗费收据原件(含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6. 住院病历首页、医嘱单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7. 对于分娩并发症,应提供住院费用的详细清单;
8. 请向女员工提供建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复印件,并将存折或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1、生育保险一般设定支付满年度,且仍在支付,可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不同,有10个月,更有6个月。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联合咨询12333),是用他们的答案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0天×产假日);(二)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生育期间的体检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你好:
很多地方一般是3天左右,但有些地方一个月两次汇款,为月初各到月底。您需要及时咨询单位财务出纳才能知道。
当然各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建议你打12333咨询,或者去第三方保险平台咨询,比如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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