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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11: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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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4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申请合肥市2020...
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4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申请合肥市2020年度住房租赁财政奖励和补贴资金。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了解,此次获奖对象为合肥市辖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租赁平台)登记备案,为出租房屋所有权向他人居住的个人、企业提供房屋租赁中介服务,为尘世乡镇(街道、社区)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收集的物业服务企业。
其中,申请奖励补贴的企业必须在合肥市区注册,其经营范围包括住房租赁业务;依法依规经营,不违反《合肥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
根据相关政策,个人向他人出租自己的房屋将会得到18元每平方米每年根据记录区域(包括12元每平方米每年从1月1日至2020年4月24日,2020年),为企业提供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如果累计记录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他们将获得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包括人民币每平方米每年从1月1日2020年至2020年4月24日)。但是,同一楼盘不重复奖励和补贴。备案区域、备案时间以在市级租赁平台登记备案的为准。如备案时间少于一年,按月折算。此外,对为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收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套给予50元奖励补贴。同样的房子每年只颁发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存在夫妻关系、抚养或赡养关系,或者个人将房屋出租给企业的,个人用户不得申请奖励和补贴资金。此外,如果房地产经纪代理不纳入市租赁平台监管或不办理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企业有不良记录,投诉率较高,违法行为,被被列入不正常经营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产权不清、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短期租赁住房、旅游度假酒店、民宿项目;
据了解,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膨胀、征收等方式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属于财政违法处罚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427)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出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申请资金支持,并将三年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监管。日电(记者Tan宋美龄)
合肥市住房租赁奖励补贴用于核算
快看!合肥送“奖励补贴”,办理申请手续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启动审核2021年住房租赁财政奖励补贴申请,申请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4月15日。
根据规定,合肥市辖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进行登记。个人将自己的住房出租给他人的,提供住房租赁中介服务的企业,以及为当地城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2021年申请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奖励补贴资金。
其中,申请奖励补贴的企业应在合肥市市区登记,其经营范围包括住房租赁业务;依法依规经营,不违反《合肥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奖励及资助准则如下:
1. 个人将自己的住房出租给他人的,按登记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8元;
2. 提供住房租赁中介服务的企业,全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年给予奖励;
3、一、二奖励补贴政策,同一家不再重复奖励补贴。备案区域、备案时间以在市级租赁平台登记备案的为准。备案期限不超过一年按月计算;
4. 对为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收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每套50元给予奖励补贴。同样的房子每年只颁发一次。
按类别划分,申请评审的方法及程序如下:
个人用户
1. 申请流程:在市级租赁平台注册的个人用户可直接下载登录“合肥住房”手机APP,未注册的用户需先实名注册(注:注册人与注册出租人一致)。
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租金”- >“租赁授奖”,菜单中会列出可能申请授奖的相关信息,点击“申请授奖”,系统弹出授奖页面,填写申请表,绑定银行卡(卡必须按照实名认证,请优先选择在合肥、在工程、在建筑、在农业五大银行开设账户,农商行、地方银行、信用社等,暂时不支持。)上传租赁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收款凭证(如银行对账单、网上付款截图、租金收据等),填写承担书,点击“确认申请”提交奖励和补贴申请,等待审批。
2. 审查条件:房屋租赁合同已在市租赁平台备案。本合同及租赁关系真实有效,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欺诈、骗取财政奖励、补贴等违规行为。双方有夫妻关系、扶养关系或者个人将房屋出租给企业的,承租人不得申请奖励、补助资金。
3.审计过程。合肥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提交申请后,通过网好顺佳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财政奖励和补贴的兑现依据。拒不配合核查的,取消奖励或者补助资格。
房地产公司
首先登录城市租赁平台的“管理终端”,进入“企业信息”页面,填写“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户”等信息并保存。
1. 申请流程:通过“地方奖励补贴”→“奖励补贴申请”链接进入企业奖励补贴申请表页面查询年度查看租赁合同备案清单,完善住房供应信息,填写承诺书,点击“申请奖励补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 审核条件:除符合企业奖励补贴要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补贴:未纳入市级租赁平台监管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的;企业存在不良记录、投告率高、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单或失信被执行的;产权不清、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旅游度假用短租住房、酒店、民宿;
3.审计过程。企业提交申请后,由市租赁中心进行审核,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资质、项目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财政奖励和补贴的现金依据。
物业服务企业
1. 申请流程:登录企业账号,输入或导入“租赁住房”页面收集的住房租赁信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 审核条件:物业服务企业收集的房屋租赁信息,前期不得在市租赁平台备案,方可视为有效信息,并给予每套50元的奖励和补偿。
3.审核流程:物业服务企业提交、收集住房租赁信息后,由辖区乡(街、社区)进行初审,符合信息收集标准的,报区级住房部门审核,区级住房部门审核后报市租赁中心审批。
据悉,去年,数千人获得2020年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奖励,总金额超过689万元。获得奖励和补贴的企业有27家,最高达12万元,总金额超过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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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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