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7-12 10:17:25
3473
内容摘要:一、办理条件申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
一、办理条件
申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质 3)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确保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有与所操作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操作设备或设施,并有相应的消毒、更衣、卫生间、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防虫、防虫、洗涤和废水处理、垃圾和废物储存的设备或设施。
二、申请材料
真实有效,申请单位食堂许可证,需提交发起人的法人登记证、协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要证明文件
真实有效
接受窗口请求或网站下载:
打印在A4纸上,按比例绘制,详细说明布局过程、功能分区和设施设备,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
真实有效,如无房产证,需提交管委会出具的地址证明
是真实有效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须包括食道工作者,且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三、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8386/?actionType=getListPagematterDefineId=b33fd0e9M2a64M4bc4M9177M353fe69b9c01code=categoryCode=30390869ximage=xzqhdm=440703zzjgdm=30390869FE5CBBAE69A39FE59381E88DAFE59381E79B91E79DA3E7AEA1E79086E5B180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3、在线审批后打印相关业务表格;
4. 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
窗口处理过程
一、申请
1) 预约。没有任何。
2) 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处理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现场收号顺序受理申请。
3) 申请接收。承办部门应当受理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的该事项申请,并按照相应的材料目录和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一律录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将退还给申请人。
2. 验收
1)受理审核:蓬江区企业法人易门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核信息,当场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受理时间进行登记。
2) 验收决定:
a) 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工作指南公示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蓬江区企业法人易门服务中心窗口会接受的。 ,并向申请人出具《注册申请材料接收证明存根》;
b) 申请依法不需要批准或者不属于实施权限范围的,蓬江区企业法人义门服务中心窗口不予受理,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驳回通知的内容包括驳回理由(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执行机关范围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关名称),并在通知企业的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企业;
c) 受理决定作出后,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蓬江区企业法人义门服务中心窗口应当核对并保存申请人或其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文件,以及撤回申请的报告。
特殊链接
没有任何
4、加工地点
江门市黄庄大道西10号1号楼(即火炬科技创业园1号楼)
5.处理时间限制
20(工作日)
六。机构
蓬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费用
免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的全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通知
列名的地方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 年 8 月 27 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表需要格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的格式文本。申请表格式文本不得包含与行政许可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但是,申请行政许可应当由申请人依法向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20)
第二十一条 申请销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区域或者专柜、货架进行展示和销售,设置警示牌,标明“****销售区(或柜台)”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粗体,字体大小可根据店铺空间大小确定设立柜台或专区。
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场所还应当配备必要的信息设备,满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实施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经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清洁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其他污染源;操作设备或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卫生间、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垃圾和废物储存;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4)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污染,避免食物接触有毒和不洁的物体;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置、操作规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检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使用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机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式。 .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原许可证。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重新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周边仓库地址发生变更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适合的食物品种和数量对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种类和数量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设施,并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等设备或设施——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垃圾和废物储存;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四)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被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与有毒、不洁物接触;
(五)直接进口食品的餐具、饮用器具和容器使用前应清洗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应清洗并保持清洁;
(六)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或有害物品;
(七)直接进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洗手,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销售未包装的直接进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销售工具和设备;
(九)使用的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从事食品储存、运输和装卸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粮食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款、本法第 1 项至第 4 项。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如果符合要求,将授予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被吊销或者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30日内向出具原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几天内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三)其他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的材料
文章广东在线服务大厅( )
上一篇:汕头代理记账操作流程
下一篇:汕头公司代理记账费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