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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12: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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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购买的商品当购买商品:借:商品采购营业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款: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2.验收及仓储:借:库存商品D:商品...
1. 购买的商品
当购买商品:
借:商品采购
营业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贷款: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2. 验收及仓储:
借:库存商品
D:商品购买
3、出口单据收集完毕,信息申报成功,税务局完成审核,退税
B:银行存款
R: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应收款-增值税
对外贸易企业内销出口货物的处理办法如下: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内销处理的,应填写两份《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纳税期限申报内销的通知》(一家企业,一家征收分支机构);填写《出口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报关明细》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征管部门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fob价格×人民币汇率)÷(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附录一”第4栏“无发票”栏蓝色,同时将申报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在“附录一”第17栏按“出口货物fob价格×外汇人民币报价”用红色字母进行抵扣。汇率出口当日的汇率。
3、企业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表时,提供会计调整账页复印件和会计凭证,并加盖“本与原相符”的企业公章,同时填写出口货物不符合申报期限的应视同国内销售税申报清单一式三份,到主管税务局局长确认收缴后加盖私营章,交还企业两份,企业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报送退税部门;
4. 按内销处理,企业征税的出口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已经办理了内销退税货物,则退还退税,原用于退税的代金券不能退还给企业。企业应填写《内销转让货物出口退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支机构、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
退税部门提出建议后,以应使用作为扣除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抄送“本份及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当部分货物在专用发票中需要视同内销税时,企业还应填写《出口退税货物内销税进项抵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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