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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1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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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项的,应当缴纳费用。2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95]2404号文、国家...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项的,应当缴纳费用。
2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95]240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3]1494号文。
商标费用的收取与结算
1. 商标费属于财政收入,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商标局收缴后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各类业务,应当依法缴纳商标费。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后,可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商标局预付商标费。代理机构必须以备案的名义提前付款到商标局,汇款后三至四个工作日可纳入商标局财务系统。商标代理机构根据业务量提前足额汇款。网上商标申请系统显示的预付款余额仅为参考余额,不能实时反映可用余额。代理机构必须根据汇款情况和业务量进行准确的财务核算,自己及时掌握预付款余额。支付不足的,依法不予受理。2、预收余额查询和财务对账商标到账环节是商标审查系统的中间环节,无法实时统计从收款人到申请环节的数量和金额,对于目前只能反映商标代理机构有无结算业务,财务系统是预收余额显示并不能真实反映可用金额。代理机构必须根据汇款情况和业务量进行准确的财务核算,并跟踪预付款余额。支付不足的,依法不予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向商标局财务部门进行年度对账,检查预付款的汇出和使用情况。2 .对账时,请提前准备汇款复印件、统一凭证、账簿或明细表等财务资料,并以电话或个人方式到商标局办公厅财务处核对。明确统一的财务票据和扣款明细每月月底结帐后,由单一商标局印制《中央非税收入统一账单》(以下简称《统一账单》),经整理、审核、校对后,以挂号信邮寄,代理机构次月上旬左右可收到。统一票据的签发对象是商标代理机构,而不是商标申请人。每月月底结帐后,商标局应将每月结帐明细清单以邮件方式发给商标代理机构,清单金额应与统一账单金额一致。开通网上申请后,统一账单和财务结算明细表的形式不变,《中央非税收入统一账单》单独列出了网上申请和商标注册附加费用信息。商标局财务处邮寄必须,按照统一的纸质在我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对于备案的代理机构名称或地址变更的,应及时到商标局质监局办理变更登记,登记完毕后,商标局财务部门将统一票据后根据变更的名称或地址邮寄,因提供虚假、不准确的注册名称和地址而未能及时收到统一票据,且未及时进行相应的变更注册而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应负全部责任。商标代理机构收到统一账单和结算明细清单后,应及时核对,发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商标局财务部门联系。商标代理机构尚未收到结算明细清单,请联系63219378重新发送。如未提供邮箱地址,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函应寄至或邮寄至商标局办公厅财务部门,并注明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变更商标代理邮箱的,应当重新提交上述材料。在当前或下个财务月将列表发送到更改的电子邮件地址。
四、财务相关业务说明
1.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标局财政部门对不予受理的不予付款申请,每天核对付款后出具不予付款通知书。若申请不获接纳,纸质文件及资料恕不退还简历、申请日期和申请编号不保留。(1)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业务,凭《不同意转让、变更、续展业务通知书》原件办理退款,其中转让方和受让方需提供《不同意转让业务通知书》原件两份。“拒绝通知书”和“视为放弃通知书”不退还。补发商标注册证、补发商标注册证、补发商标转让、变更、续展证明等业务,因申请人与注册人的名称、类别、注册号不一致而出具的《驳回通知书》,可以退还,其他未经档案局批准确认的情况方可退还;退款须经档案室确认后方可办理。申请人的姓名、地址与原申请人的姓名、地址不一致的,或者填写的申请日期与原申请日期不一致的,退还申请人原件。在其他情况下,只有在申请办公室签字后才能退款。商标局将款项退还给商标代理机构,并在商标局开立保证金账户。(2)商标局将款项直接退还申请人银行账户,不退还现金。退款时,必须填写申请人的帐户资料,包括帐户名称、银行、帐户号码、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直接办理商标业务:转让、变更、续展业务:须持《不批准通知书》原件(转让业务须提供转让方和受让方共两份《不批准通知书》);直接补发商标注册证,补发商标注册证,补发商标转让、变更、续展证明等业务,因申请人与注册人的名称、类别、注册号不一致而发出的《不批准通知书》,可予以退还,经档案局确认不同意的其他情形,可以退还;不属于改正范围的,经档案局确认后,方可退还。3.上述业务的退款,须出示《不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发票原件(如办理多个商标业务,部分业务不批准可出示发票复印件)。办理财务结帐手续商标代理机构因注销或者停业办理相关工商手续后,可以申请清算预付款账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结户手续时,应当将有关材料报送商标局质量监督管理处,经审查核实后,办理结户手续。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经商标局财务部门核实后,根据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将款项退回、清账。
5. 统一单据收退说明
1. 商标代理机构应携带下列文件领取统一票据:(1)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效介绍信(3)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五)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应将下列文件获取统一的比尔:(1)的一个副本和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2)一个有效的公司出具介绍信。(3)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件人的身份证。(4)如果你委托别人给你,你应该同时提交一份委托书,及委托事项应在委托书。(5)如果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三)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办理统一票据时,应携带下列文件:(1)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载明委托事项。以上内容由上海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上海金融代理、上海代理记账、上海工商注册、上海商标注册、上海公司注册代理、上海公司注册代理、上海注册公司代理、上海营业执照代理、上海保税区公司注册、上海保税区公司注册、上海保税区公司注册、上海注册公司、代理记账上海保税区,保税区注册公司,保税区注册公司,保税区代理记账,黄埔注册公司,黄埔公司注册,黄埔,代理记账,旭辉注册公司,旭辉注册公司,旭辉代理记账,长宁注册公司,长宁注册公司,长宁代理记账,静安注册公司,公司注册,静安代理记账,普陀注册公司,普陀注册公司,普陀代理记账,虹口注册公司,虹口注册公司,虹口代理记账,杨浦公司注册,杨浦注册公司,杨浦代理记账,闵行注册公司,闵行公司注册,闵行代理记账,宝山公司注册,宝山注册公司,宝山代理记账,嘉定公司注册,嘉定注册公司,嘉定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在浦东新区,公司注册在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代理记账,金山公司注册,金山公司注册,金山代理记账,松江公司注册,松江公司注册,松江代理记账,青浦公司注册,青浦公司注册,青浦代理记账,奉贤公司注册,奉贤代理记账,崇明公司注册,崇明公司注册,崇明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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