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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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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所有案例均取材于公共新闻通报,旨在总结案例,区分是非,敲响警钟,供参考!案例1-1213。宁波市税务局三稽查局、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涉及92家物流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案。稽查部门收到...
本文所有案例均取材于公共新闻通报,旨在总结案例,区分是非,敲响警钟,供参考!案例1 - 1213。宁波市税务局三稽查局、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涉及92家物流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案。稽查部门收到原辖区国税局移交的H石油公司在上海、南京等地企业开具的无效、失控发票的案件材料。检查人员联系了H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进行询问。刘某说,当时通过朋友介绍钱,钱后上门卖柴油车,刘某以买柴油车的钱,取得上述发票。但检查人员发现,发票涉及16家上游企业,共774张收据,均通过同一人取得,确实可疑。检查人员立即赶赴上海等地对16家上游企业进行外部调查,但发现这些企业已被认定为异常账户,上述发票均为无效、失控发票。其次,稽查人员发现当地多家物流公司通过支付开票费用向H公司购买发票。检查人员系统梳理了H公司近三年进口和销售项目的发票,发现H公司所有下游企业均为物流企业,当地126家下游企业中有100多家存在资金回流的情况。经多次核实,确认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支付开票费用的形式,在上海、江苏等地取得假专用发票总金额1亿元,涉及税收2088万元;假专用发票实际金额9314万元,涉及税收1583万元。目前,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当地92名物流企业相关人员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相关刑事责任正在由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11·19”团伙诈骗案:山东济宁“11·19”团伙诈骗案:捣毁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处增值税虚假发票企业0户,查获营业执照70余张,金税牌500余张,公章560余枚,身份证60余张,空白增值税发票1万余张,手机50余台,电脑20余台,打印机10余台,初步计算案件涉案总额达16亿元。这24家可疑企业成立于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全部为新办企业,其中16家转为非常态企业。其中,9家涉案企业的财务总监为李,同时担任5家企业的法人代表;7家涉案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为马。24家涉案企业的发票数据,以及到相关银行从涉案企业的银行账户中获取的流水数据,进而将发票信息与银行流水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有15家嫌疑企业存在明显的资金回流现象:6家企业在收到款项后,通过李某的个人账户回流到下游企业;5家公司的资金通过马云的个人账户回流到下游企业。6家疑似企业税务登记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为假。有3家嫌疑企业通过在报关单上填写虚假信息,进行虚假申报;6家企业实际开具了所有申请的发票,但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开具发票后直接逃跑——两种行为方式,具有典型的违法暴力特征。税务机关以黄金三期、防伪控税系统审核、税务发票管理系统和偿债系统为基础,为注册公司涉及的信息,开具发票信息为基础,关系上下游企业,涉及的都是新成立企业,并将已转为木材加工的异常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以发现、识别更多假开集团假开的“平台企业”。工作组建立了包括嫌疑人身份信息、申报数据、发票流量、资金流等核心数据在内的全面案件信息库,通过对数据库数据的交叉比对分析,将核查范围扩大到160家企业。四个犯罪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通过虚假登记、收购等手段,共抓获企业160家该企业携中间人李某某、吴某、毛某和陈某等人,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非法购买发票进行虚假收入,同时以收取发票的方式进行对外虚假支出,涉及税收总额达16亿元。2018年2月27日,北京特派员办公室根据线索,对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的山西JY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专项调查。犯罪团伙利用山西JY能源有限公司为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与该公司上下游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形成了完整的虚开、虚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涉及多家企业,跨越多个省份,对国家税收和市场秩序造成极大危害。这是“雄鹰一号”专项行动中涉及的重大案件。公司20至2017年业务期间,上下游企业之间由公司与部分企业、个人账户向银行转账回款,为银行承兑虚假结算,涉嫌虚开增值税重大违法行为与发票有关,在未实际管理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74张,涉及金额为1亿元,纳税金额为1亿元。2018年3月29日,案件移送运城市公安局,2018年4月23日,盐湖公安局立案。运城公安部门立即展开后续案件侦查工作,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至此,“2·27”项目基本告一段落。平邑县税务局查处了一起会计代理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会计代理乔某利用多家企业代理记账机,擅自对外伪造发票牟取非法利益,涉及税收1亿余元。目前,平邑县税务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平邑县M板皮厂实际生产经营规模、消费电力等情况与企业开票销售差异严重,该板皮厂每月销售开票约20万元左右,但企业近几个月的开票金额却高达80万元。询问企业负责人赵某,赵某说到高计费的情况不明白,又说企业的税控设备、网银等都是在代乔记账,他只是将每月需要开具发票的信息提供给乔,由其负责开票。当检查人员进入乔健家时,他们惊呆了:房间里密密地塞着几十台电脑;房间里堆满了账目和凭证;每台电脑上都插着税控开票设备,几十张企业发票、公章、在线银盾等等。平邑县乔代办财务工作人员。对于非法获利,她曾多纺织皮具厂,代理某板厂等企业,为该企业办理购票、开票、开票、代理申报等业务机会,利用手抓企业税控器的开票、公司盖章、开票、网络等信息,通过开票输入农产品,并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大肆虚开发票进行非法牟利。经核实,乔某同时持有26家企业代账会计职务,共涉嫌境外虚假发票累计金额1亿元,涉税超过1亿元。17、虚假开具购货发票申报纳税抵扣涉及郑平海作为味川天福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达到单位少纳税的目的,财务报表生成特别单位与外部当事人订立供销合同,虚假开具或另行出具购货发票,并出具所有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任职期间,郑平海长期使用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此外,郑平海为了“投保”,两次以公司财务人员的名义向公司支付了代缴的保密费3万元,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四川天府香精食品有限公司虚开具有抵扣增值税功能的农产品发票。数额巨大,构成虚假开具发票扣税罪。原审被告人郑平海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应是单位直接责任人,而原审被告人戴超静作为财务负责人参与公司虚假开具农产品购销发票、申请抵扣税款等其他直接责任人。两人均因虚开发票抵扣税款,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778余万元。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现,该公司购进的商品名称与对外销售发票的商品名称不一致。经核查,发现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取得虚假发票,并在销售发票中更改发票,导致下游企业偷漏税等税款。根据法律规定,该局决定追缴消费税、增值税和其他税收,外加滞纳金和罚款2043万元。2018年3 - 4月,F公司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5张,累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总额2035万元。商品名称为3原油白油和工业碳10原油芳烃等非消费税应税商品。取得沥青专用油增值税发票14张,增值税发票金额1616万元。但可疑的是,该公司除开具9张沥青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开具了19张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税费2059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出售的不是其购买的产品,涉嫌伪造发票等税务违规行为,并立即对F公司立案调查。检查人员了解到,F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是一家从事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建材等业务批发和零售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发票数据看,该企业全部投入项目为原油白油3项、工业用原油芳烃10项、沥青油等货物,除沥青油外,其他发票货物销售不一致。对外国的销售开票,为什么改变商品的名称,李某,声称当供应商H公司,根据电子合同和货物是3厚白色石油,工业碳十粗芳烃等商品,但李某联系,供应商坚持说这批货是燃油,并承诺给用户购买没有燃油,F公司不能支付,在返回的情况下,也应当承担运费和其他损失。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合作伙伴,再努力也赚不到差价,所以李某轻信对方的解释,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轻质3原油白油和工业碳10原油芳烃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收货确认书上的货物名称开具下游客户M公司燃料油销售发票。考察组前往M公司租用的浙江舟山某油库进行实地考察,提取油库内相应油罐2017 - 2018年的石油进出口记录。经查,M公司“卖”给H公司,最后“卖”给F公司这批货是“燃料油”。而且,直到M公司最终开出“燃料油”发票并“出售”,货物才被移动,一直留在油箱中。M公司取得F公司开具的“燃料油”进项发票后,将该批次燃料油销售给Z石化公司,达到了逃避消费税的目的。检验组核对了这批货物的质检清单,结果显示这批“迂回”货物最终由M公司销售,货物吨数为燃料油。M公司业务经理高某实际上是H公司的控制人——M公司隶属于H公司。M公司和H公司都是贸易公司,既没有加工油品的生产能力,也没有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加工销售。M公司是一家从事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建材等业务批发零售的贸易企业。它没有仓库,但在当地码头租了一个油库。客户均为当地大型炼油企业,销售对象为石油批发商。H公司将货物“出售”给F公司后,开具了“3原油白油、工业碳、10原油芳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M公司上门向F公司“购买”了货物。但F公司在H公司“郑重宣誓”的担保下,将货物“出售”给M公司,并相信H公司的话,将货物名称改为M公司,并开具了“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这样,经过一系列的“操作”,这批货物完好无损地退回到M公司,只是货物名称由3原油白油,工业c-10原油芳烃成为“燃料油”。M公司经理高某承认其与H公司人员一起“做局”,利用F公司改票的违法事实。2018年3 - 5月,F公司共取得3个原油白油、工业碳-10原油芳烃等非消费税应税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35张,总价值2035万元。公司在“销售”货物时,向下游企业M公司开具“燃料油”(消费税应税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19张,发票金额2059万元。对于F公司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发生的更改商品名称的违法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税务机关作出征收消费税、增值税等税款,并加收滞纳税款及罚款2043万元的决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由于M公司和H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泰州市税务局一检已将相关线索移交两家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后续调查。财税复核法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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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铃响了,就当是明镜,假发票案1-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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